菌包厂和菌农的官司谁来断?

2019年4月19日2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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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是用来形容很难在法律上判断家庭琐事的谁对谁错,在现代社会,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已经都能够有法可依,都能够在法律的约束之下。

然而,在我们食用菌行业中菌包厂和菌农之间出现的纠纷却很难用法律方式解决,一方面说明中国法律在细分化行业司法体系不够健全,一方面也说明菌包厂和菌农的合作方式不够完善,具有先天的缺陷。

菌包厂加工菌包,再出售给菌农的方式在中国非工厂化食用菌品种中广泛存在,以黑木耳、香菇、平菇的数量最大,这几年,规模化的菌包厂越来越多,而菌农自己生产菌包的成本再增加,加上染菌率等的不稳定性,菌农购买菌包厂菌包的意愿也再增加。

不够完善的产业,不够健全的司法体系,结果就是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解决,最近几年因为大量菌包感染和减产导致的纠纷频频发生,严重的甚至出现了上访、围堵等群体事件,但是最后都并没有妥善的解决。

举个例子:

一个菌农在菌包厂购买了10万袋的菌包,接种后立即装车拉到自己的菌室培养,培养10天后,开始出现大量的红色链包霉,数量至少超过30%。

这样严重染菌的案例每年菇行天下都会遇到很多,从菇行天下的经验进行分析有以下几种可能性导致的大批量染菌。

1、菌包厂:灭菌不彻底

2、菌包厂:菌种带有红色链孢霉

3、菌包厂:冷却或者接种环境

4、菌农:菌室消毒不彻底

5、菌农:培养期间温度过高

6、菌农:培养期间菌室环境

可以看出,导致染菌的原因可能是菌包厂,也可能是菌农,想真正确定是谁的原因是非常困难的,菇行天下也只能从经验的角度进行判断。

无论是菌包厂,还是菌农如果是想找到染菌的原因,菇行天下都是可以帮忙分析的,但是如果是想在法律上追究责任,追讨经济损失,菇行天下的判断就没有任何意义,就是没有法律效力。

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菌包厂,还是菌农都希望都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那么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究竟是谁的责任,能够进行食用菌司法鉴定的是具有资质的农业科研单位或者高校,也有一些具有资质的农业司法鉴定公司。

对于普通的菌农来说,很难找到这样的司法鉴定单位,即使找到了,也未必能够受理和做出司法鉴定。因为食用菌生产的专业性很强,而且食用菌生产中的染菌就是微生物侵染、繁殖的过程,这一个过程是摸不着、看不见的,想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是比较困难的。

而且还存在时间的问题,当出现大量染菌的时候,很多证据已经不复存在了,比如菌种、比如刚灭菌后的菌包等。

最后的结果就是纠纷的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矛盾激化,最后问题还是无法解决。

对此,菇行天下也没有能力解决,菇行天下建议从菌包厂的模式上调整,最大化的避免这种纠纷的出现。

现在食用菌行业的菌包厂有下面三种模式:

1、来料加工型菌包厂

2、接种后出售型菌包厂

3、菌丝长满后菌包厂

很显然,前两种出现纠纷的可能性最大,第三种最小。

菇行天下建议有条件的菌包厂采用第三种,即菌丝完全长满后在出售,这样对菌包厂和菌农都有利,这也是未来食用菌菌包厂的必然发展趋势。

李崇鑫(菇行天下)手机号/微信号:13674230281,欢迎从事食用菌的朋友加菇行天下微信,交流食用菌技术,解答生产、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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