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7/T 1653-2010
发布日期:2010-08-31
实施日期:2010-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B04
国际标准分类号:67
主管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农、林、牧、渔业
备案号:29114-2010。
备案公告:2010年第12号 。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山东省平菇、金针菇、香菇、黑木耳、毛木耳、银耳、猴头菌、滑菇、黄伞、鸡腿菇、杏鲍菇、阿魏蘑、白灵菇、榆黄蘑、鲍鱼菇、姬菇、秀珍菇、茶树菇、真姬菇、灰树花、大杯蕈、巨大口蘑、蛹虫草等袋(瓶)式栽培食用菌的鲜菇(耳)测产。
二、测产条件
栽培现场完整,小区(组)设置应规范,随机排列,小区内栽培袋(瓶)装料数量基本一致,栽培品种明确且相同,子实体均为第一茬菇,其中70%以上达到该菇种成熟采收程度,且本次测产现场为第一次采收。不同处理小区除栽培处理因素差异外,其它环境、设施与栽培管理条件相同。
三、测产方法
1.测产现场记录
对待测产袋(瓶)栽食用菌现场的栽培设施、栽培数量、栽培品种、培养料配方、每小区袋(瓶)数、每袋(瓶)装干料重量、出菇方式、出菇茬次等进行详细记录。
2. 测产取样方法
根据不同种类食用菌的栽培出菇方式,对栽培处理各待测重复小区分别取样,每栽培小区(组)自然均衡选定5点,每点取样5袋(瓶)成熟子实体,全部采收,逐袋(瓶)分别称重记录。
3.单产和生物学效率计算方法
实测鲜菇(耳)总重(g)×0.90
单产[g/袋(瓶)]= ——————————————— + 后茬菇(耳)估测产量[g/袋(瓶)]
取样总袋(瓶)数(个)
其中:0.90为商品菇系数。采收总茬数为2~3茬的,后茬菇估测产量按总产量的30%~40%计;采收总茬数为4~6茬的,后茬菇估测产量按总产量的50%~60%计。
单袋(瓶)鲜菇(耳)平均产量[g/袋(瓶)]
生物学效率(%)= ————————————————————— × 100%
单袋(瓶)平均装干料重[g/袋(瓶)]
其中:单袋(瓶)产量可以为第一茬鲜菇(耳)单产,也可以为多茬菇(耳)合计单产。
4.测产结果统计方法
对不同栽培小区(组)分别计算食用菌鲜菇(耳)的单产水平和生物学效率,同一栽培处理各重复小区统计其平均数,本次实测鲜菇(耳)单产与同茬菇(耳)不同次实测记录允许误差为5%以内,计算比较不同处理间单产增产率和生物学效率提高幅度。